1.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
借:银行存款
贷:短期借款
2.短期借款利息一般采用月末预提的方式进行核算
(1)预提时
借:财务费用
贷:应付利息
(2)实际支付利息时
借:应付利息
财务费用
贷:银行存款
(3)到期偿还本金时
借:短期借款
贷:银行存款
【例】2015年4月1日,甲公司因急需流动资金,从银行取得5个月期限的借款200000元,年利率为6%,按月计提息,2015年8月31日到期偿还本息。
会计处理如下:
2015年4月1日取得短期借款时:
借:银行存款 200000
贷:短期借款 200000
2015年4月至7月,每月计提利息时:
借:财务费用 1000
贷:应付利息 1000
2015年8月31日,该笔借款到期时还本付息:
借:短期借款 200000
应付利息 4000
财务费用 1000
贷:银行存款 205000